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6:44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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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0余条,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800余条。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公开涵盖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辐射安全、环境监管等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尤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将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加快办理时效,确保及时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加强依申请公开沟通联系力度,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严谨有据,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水平。全年收到10件申请,现已全部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安全,不断增强政务信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根据相关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做好内容审核及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政务网站栏目建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积极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二是积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促进任务落实到位,逐项分工,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环境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需进一步加大便民利民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一是提升简捷便民效率,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功能。积极优化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渠道,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着眼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有效互动交流。在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活跃解读形式,不断提高解读质量。继续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作用,对重点环保政策,第一时间主动公开,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着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树立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制定方案,部署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该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具体的分解表、详细的情况说明,为全面打开政务公开工作局面指明正确方向。

二、多措并举,保质保量开展任务。落实主动公开制度,通过各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主动制定门户网站信息、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同时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管理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三、加强督办,提高工作成效。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展;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制度建设、网站建设等事项暴露的问题,实时抓整改,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