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
白海东
局长
韩秀丽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光毅
范国安
张建新
党组成员
李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通辽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通辽市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通辽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拟订通辽市与生态环境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