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
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局长
在局党组领导下,主抓局机关政务工作。主要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刘光毅
范国安
张建新
李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通辽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通辽市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通辽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拟订通辽市与生态环境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二)负责通辽市境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通辽市境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