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5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8-05 08: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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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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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名称
当事人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作出决定日期 处罚方式 罚款金额
(万元)
1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内蒙古嘉晟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91150581MA0PX7E670 刘伟锋 该单位2024年3月6日起停产期间, 2024年3月29日申请危险废物延期贮存26572.49吨大修渣,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危险废物超期贮存至2025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贮存量为0吨,与实际不符;未如实记载贮存危险废物。 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依据第二十六条 通环罚决[2025]9-10号 2025.8.1 警告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