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行政处罚7月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09 16:49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库伦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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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主体

当事人名称

简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方式

处罚金额

(万元)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通辽市利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精细料(砂土)露天堆放于厂区内,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通环罚[2025]6-2号

罚款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