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2-17 11:03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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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审核意见,现将审查复核后我市2023年度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此次参评排污单位共计596家,其中被评为诚信单位(A级,信用分值≥95分)592家,良好单位(B级,95分>信用分值≥75分)4家。
联系人及电话:劳文浩,8833889
附件:1.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