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5 16:46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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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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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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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通过排污单位提供材料、平台查询、旗县分局初审、市局复核等评价程序,共计85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参与评定,均不涉及环境信用警示、不良等级,相关从业人员不涉及失信行为。公示期为2024425-430日。

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名单

  

 

2024425




2023年度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