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2023年度排污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2 10:19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通过企业自评、旗县分局初审、复核、征求意见等评价程序,共有338家企业被推荐为通辽市市级生态环境诚信企业、3家企业被推荐为通辽市市级生态环境良好企业(附件)。相关从业人员不涉及失信行为。
现向社会公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