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08 16:16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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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及《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置的通告》要求,现将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中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予以公示,并列入机动车排放检验黑名单,锁止年度排放检验资格。
8月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不合格共计1辆。各相关运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如对监测结果有异议,请于15日内致电0475-8833897进行陈述、申辩。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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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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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号牌号码 |
号牌颜色 |
燃料种类 |
超标污染物 |
首次超标时间 |
超标次数 |
是否同一污染物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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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D66999 |
黄 |
柴油 |
NO |
2026/8/24 6:08:29 2026/8/2 5:43:44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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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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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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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检测结果超过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且测量时间间隔在6个自然月内,则判定受检车辆排放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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