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9 11:1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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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及通辽市关于美丽内蒙古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关部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环境治理,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环保公益项目征集资助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单位认真研读通知要求,紧扣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乡村、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主题,结合通辽实际,策划原创、务实、可推广的环保公益项目,确保项目具备良好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严格把握申报条件与时限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通辽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票资质、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信誉良好且有环保公益项目实施经验的非营利性组织。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1日—10月31日,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拟推荐1个项目上报自治区,获1万元(含税)以内资金资助。
(三)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5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三、规范报送材料要求
填写完整的《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公益项目申报表》Word 版及加盖市生态环境局公章的PDF扫描版,统一使用宋体小4号字。
法人登记证书、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证明、荣誉证明、代表性项目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同步刻录光盘,光盘注明机构名称,申报表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推荐意见栏加盖市生态环境局公章。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四、强化审核与服务保障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上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5-88338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开展 2026 年全区环保公益项目征集资助活动的通知
2026-405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环保公益项目征集资助活动的通知.pdf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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