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10 09:01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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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工作,通辽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会同通辽市自然资源局起草形成了《通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rygtfwglk@163.com,邮件主题标明“联动细则修改意见”;
2.通过固定电话0475-8833881(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拨打);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邮政编码028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通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通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 《通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通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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