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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通辽市生态环境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1 16:37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督察与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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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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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督察与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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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市委和政府研究决定,自20257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设立通辽市生态环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我市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生态破坏等各类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5-883382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举报邮箱:tlstdc@163.com   

3.来信地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809督察与法规科(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客观真实反映: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名称、主要污染事实,以便调查核实。

3.受理与反馈: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进行登记、转办、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为建设美丽通辽贡献力量。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20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