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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9 16:34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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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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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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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9日至72日。

联系电话:0475-8833897

邮寄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生态环境局803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